法律分析:
起诉离婚原告不可以不出庭。无正当理由不出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除非提出了有不到庭的正当理由;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