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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的冷静期是多久

2023-09-27 来源:步旅网

离婚冷静期,就是在双方申请离婚,在离婚登记机关登记后的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以后夫妻双方到离婚登记处办理离婚时,不会马上就发离婚证,而是先做登记,30天内没有任何一方撤回,那么才可以办理离婚,发放离婚证。这30天就是让夫妻双方回去都冷静一下,好好考虑一下,自己的婚姻是否已经确实走到了尽头,是否真的要离婚。经过30天的考虑仍然选择离婚的,基本说明双方已经铁了心,没有什么挽回余地了。当然,离婚冷静期仅限于协议离婚的情况,如果出现家暴等情况或起诉离婚的情况,就不能用了。毕竟法律不能干涉太多个人意愿。法律设置“离婚冷静期”,其目的也很明显,我国离婚率逐年递增,也尽显年轻化特征,其中不乏就有很多冲动之下离地,但离了之后虽然懊悔或后悔,但毕竟已经离了,想要复合就很难了。离婚数量的增加,不仅会造成个人家庭的支离破碎,对孩子也会造成很大的伤害,同时增添社会不稳定因素。所以为了缓解此类情况,法律给予冲动离婚的人一个后悔的机会,能都让冲动之人不行冲动之举。本人认为,离婚冷静期的设置很有必要,对很多情况的离婚会起到缓解作用。之前身边因为吵架离婚的人就很多,夫妻俩吵着吵着就急眼了,离婚的话脱口而出,对方也不会示弱,一句“离就离,谁怕谁”,就会把矛盾并不大的夫妻送入离婚的深渊,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所以,本人非常支持法律设置“离婚冷静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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