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这是过去户籍管理比较严格时留下的传统做法。便于流动人口的管理和约束。过去计划经济时代,人口迁移时是需要带着粮油关系和生活物品票证的走的。人到了部队,当地的粮油关系就减少了一个供应配额,否则国家就要多发一份,这样几百万军队就要多发很多。一直延续至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