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户口注销了能办身份证。步骤如下
1.军人本人填写《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报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
2.团以上单位根据军人档案记载内容和公安机关编制的公民身份号码,统一组织个人文字信息和人像信息的采集、录入、审核,并向驻地县级公安机关代为申请。
3.部队驻地县级公安机关通过专门业务系统,受理、审核、签发军人办理居民身份证信息,而后统一制证并预约取证、发证。
一、采集居民身份证人像信息要求
1.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样式,照片规格为358像素(宽)×441像素(高),分辨率350dpi,颜色模式为24位RGB真彩色,规格为32mm×26mm。在采集时,被采集人要求免冠,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浅色上衣,要求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其头部约占照片尺寸的2/3。
2.为确保照片采集符合标准,部队可采取以下3种方式:一是购买公安部二代证专用相片采集设备;二是由具备二代居民身份证相片认证资格和检测系统的社会照相馆采集;三是可由部队协调当地公安机关,用派出所专用设备采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