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的材料包括《派遣报到证》复印件、市人才交流中心、市劳动部门或市教育局出具的《入户证明》、《户口迁移证》(回原籍入户者需原户口本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在院校未领证者需有院校证明或遗失证者需办理报失手续)、在本市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接收单位的证明及入户《户口籍》。
法律分析
户口迁移的材料:
1.《派遣报到证》(复印件)
2.市人才交流中心、市劳动部门或市教育局出具的《入户证明》
3、《户口迁移证》(回原籍入户者需原户口本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居民身份证》(如在院校未领证者,需有院校的相应证明;如遗失证者,需办理报失手续)
5.在本市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接收单位的证明及入户《户口籍》。
拓展延伸
军人家属户口迁入政策解读与操作指南
军人家属如何将户口迁入男方?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军人家属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将户口迁入男方户口。首先,军人家属需要准备齐全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本等。然后,前往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在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提供军人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军人身份证、部队证明等。最后,按照相关规定等待审批结果,户口迁入成功后,军人家属即可享受相应的户籍权益。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操作细节可能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办理过程顺利进行。
结语
户口迁移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派遣报到证、入户证明、户口迁移证等。军人家属要将户口迁入男方,需准备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本等材料,并前往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可能需要提供军人的相关证明文件。办理过程中需遵循相关规定,等待审批结果。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可确保顺利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