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是,社会保障卡目前而言还不能够全国通用,因为,现行社保政策是各省市统筹,还没有全国统筹,也就是说各省各市的标准不一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指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
二、社保卡的作用如下:
1、社保卡记录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
2、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可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
4、可持卡到医院就医,到药店买药;
5、可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
6、可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
三、社保卡可以跨省使用吗
社保卡目前主要有医保以及金融两个不同的功能,一般来说,医保功能是只能在规定区域内使用的,而金融功能在激活之后是可以实现跨省使用的。
虽说社会保障制度是由国家统一制定的,但是各地也会有不同的实施标准,所以社保卡并不能完全无障碍的实现全国通用。
当然啦,现在也有许多地区开通了社保卡的跨地区使用,并且还支持医院异地就医的即时结算;所以具体是否可以使用,还是要以当地的实际要求为准。
四、社保卡跨省使用流程
社保卡跨省使用之前,一般是需要办理社保转移相关手续的:
1、缴费证明:参保人在原参保地的社保中心开具一份你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2、申请接续:参保人携带缴费证明、个人身份证件及户口本,到新的参保地申请接续;由社保机构确认是否符合条件。
3、社保转移:在确认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参保人在原参保地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并且终止在原参保地的参保关系。
4、完成转移:新参保地接收相关资料之后,为参保人办理好相关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
第三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省、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理本地区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其所属的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具体承担社会保障卡发行和技术管理的有关事务。
第四条 社会保障卡按照“一卡多用,全国通用”的原则进行建设。各地发行社会保障卡必须遵循安全性、完整性和公益性的要求,采用全国统一的标准规范,保证在全国范围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