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优势和对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的维护企业经济利益的作用。同时,提醒劳动者知道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视为双方之间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优势:
1. 体现企业对员工忠诚与认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味着员工在企业中的地位稳定,有助于提高员工忠诚度。
2. 强化企业凝聚力:这种合同形式有助于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从而提高整体凝聚力。
3. 保障员工权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了员工的工作时间和薪资待遇,能有效保障员工的权益。
4. 提高员工职业发展:员工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职业发展路径更加明确,有利于企业培养和留住人才。
2、对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利于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
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好处: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一种保护,让劳动者拥有更加稳定的工作环境,所以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风险。
特别温馨提示所有的劳动者知道如下情况: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之间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结语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有稳定员工地位、增强企业凝聚力、保障员工权益和促进员工职业发展等优势,同时对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利于维护企业经济利益。但需要注意,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之间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