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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女方想离婚怎么申请

2023-09-29 来源:步旅网

女方想离婚的,可以跟男方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具体如下:

1、协议离婚的程序是:

(1)男女双方携带离婚协议和相关证件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

(3)查验男女双方的离婚协议和相关证件材料;

(4)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完成签名和按指纹,同时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

(5)符合条件的,办理离婚登记;

(6)在规定的三十天期限届满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2、诉讼离婚的程序是:

(1)原告起草离婚起诉状并搜集整理证据材料;

(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以及有关证据资料;

(3)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立案,若受理通知原告在七日内缴纳诉讼费;

(4)法院在法定期限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开庭传票;

(6)开庭审理: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又包括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最后陈述四个阶段;

(7)开庭审理后,若双方无法调解,法院会根据开庭查明的事实并依据法律作出判决。判决送达即意味着离婚一审诉讼程序结束。

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收集方法:

1、离婚案件中,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相对其他方面证据而言是比较难收集的,尤其是涉及婚外情、第三者等一方存在过错的情形;

2、证据有:夫妻中任何一方存在、与他人同居、遗弃、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并屡教不改的,以及夫妻已经分居两年,都属于法定判离的情节。是否存在上述情况,法院要看双方出示证据而定;

3、离婚案件中,有关重婚、同居、婚外情等情感过错的证据最难收集。一般存在这种情形的当事人都比较隐蔽,轻易不会暴露自己,许多受害方当事人无奈地放弃了取证。从传统的证据来说,能够证明过错一方存在上述情况的,一般是经常居住地的邻居、朋友、街道或居委会的证明。随着网络的发展,电子证据这一证据形式也随之进入司法领域,像手机短信、MSN、QQ的聊天记录、电子邮件、录音录像等在一定条件下都可以作为证据。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女方想离婚男方不离怎么办?

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女方想离婚男方不离怎么办

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时通常需要到被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此外,还需要准备起诉状、结婚证、感情不和的证据清单等材料。

男方想离婚女方不同意怎么办

办理离婚有两种办法:1、双方自愿离婚,夫妻双方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2、一方不同意离婚,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依法受理,确认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解决好子女抚养等问题后,予以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男方不离婚想拖女方怎么办

1、女方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2、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夫妻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准予离婚。3、起诉离婚应当提供起诉状、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信息、结婚证等材料。

想离婚怎么去到哪去申请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该内容由 王昊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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