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的情形如下:
1、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
2、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的;
3、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
4、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一)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
(二)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的;
(三)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
(四)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
(五)本条例另有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