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对于小三介入家庭的情形,并不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因为小三介入家庭是在道德层面才能去谴责,法律没有相关规定。但如果丈夫与小三的情形,属于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构成重婚罪,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处理。“小三的孩子”的母亲——也就是小三有权利向“小三的孩子的生身父亲”索取抚养费。因为孩子是无辜的,作为孩子的父亲,抚养孩子是应尽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