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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案在哪个法院审理?

2023-09-29 来源:步旅网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起诉提起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此外,原告在起诉时,要预交诉讼费。(具体的收费标准,见诉讼收费部分)在“官司”打完后,诉讼费判由败诉方负担,如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分担。原告提出起诉,要准备好诉状,即起诉书。诉状要有以下内容:、双方当事人(原被告)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是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所在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所谓诉讼请求,即要求解决的问题,如请求离婚或要求赔偿多少钱等;、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除应写明上述内容外,还应写明诉状所递交的人民法院名称,起诉时的年、月、日,诉状并要有原告的签名和盖章。还要提供与被告人数相应的副本(除正本外,多一个被告增加一份即一个被告二份,二个被告三份)。应诉与答辩

1、被告人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原告的起诉书后,要做好应诉准备:

一、可针对起诉书,提交自已的答辩状。

二、答辩要在限期内提交,(自收到起诉书之日起十五日)。

三、被告人不答辩,不影响法院照常审理案件。

四、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

五、如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申请。

六、针对原告的起诉,准备自已的证据。以后按照法院的传唤,参加庭审,在?法庭上出示自已的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13管辖规定在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中,原告人提出起诉时,在确认了该诉讼是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之后,就面临到那个法院起诉的问题,这就是民事诉讼法上的“管辖”问题。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级别管辖是指由哪一级法院管辖,地域管辖是指由何地法院管辖。

1、级别管辖:基层人民法院:(即各区、县人民法院)管辖一般的案件,即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一审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2、地域管辖交通事故侵权案件一般由被告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也就是交通事故发生地。413举证责任、证据、鉴定

1、举证责任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因为人民法院裁决是非,依据的就是证据和法律。所以要想打赢“官司”,无论原告还是被告,都要有充足的证据,一切靠证据说话。

2、证据种类证据有以下七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3、证据应在法庭出示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但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稳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4、专门问题,需要专门机关作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5、证据保全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6、证据的收集要合法不能以非法手段搜集证据,以非法手段搜集的证据法律不予承认,所以也起不到证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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