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总承包可以分包。如果总承包商同时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可以将项目的设计或施工业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但不得将总承包项目中的所有设计和施工业务分包给其他单位,总承包商自行施工的,不得将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自行设计的,不得将主体部分的设计分包给其他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