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从别人的驾驶证上扣分,需要先在交管12123APP绑定非个人机动车,并上传个人身份证进行身份识别,这样就可以代替别人进行扣分。
非个人机动车备案流程:
登录“交管12123”APP后,通过“业务中心”→“备案非个人机动车”进入备案非个人机动车业务流程。用户可选择通过扫码备案或短信验证备案非个人机动车。第一步:备案(有扫码备案和短信验证备案两种方式,申请人可以选择其中一种)
(一)代码扫描和归档
如果采用“扫码备案”,对于以个人名义备案的机动车,车主用户应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生成备案机动车二维码;如果要备案的机动车是公司名下的,公司用户需要登录互联网平台,选择要备案的机动车生成二维码。二维码生成后,需要备案机动车的用户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扫码。
注册用户扫码认证
车主用户生成机动车二维码。
车主打开“交管12123”APP,点击首页左上角【机动车】->【所有机动车】,选择需要备案的机动车,生成【机动车二维码】。
(二)短信验证和备案
如果采用“短信验证备案”,用户输入需要备案的非自驾机动车的车牌号、车牌号、发动机号后六位数字后,系统会将短信验证码发送至车主手机号(车主可以是非互联网平台的注册用户),并要求用户输入车主收到的短信验证码。
第二步:申请用户认证。
用户扫码或输入短信验证码通过后,若已启用公安部可信身份认证,则进行“真人认证”,若“真人认证”通过,则成功提交备案申请。
如果公安部可信身份认证未启用或“真人认证”失败,则提示用户采集并上传“持有身份证或驾驶证的用户照片”。网络办公中心工作人员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对备案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系统会通过短信或“交管12123”APP消息将审核结果发送给备案用户和车主。
约束非个人机动车的规则:
(1)只允许以个人或单位名义注册的非营运机动车,注册车辆必须是小型汽车或小型新能源汽车;
(二)用户同时登记的非个人机动车不超过3辆(含3辆);
(3)同一机动车最多由三个(含三个)非车主用户同时备案。
可绑定机动车仅限于个人名下的小型汽车和小型新能源汽车,单位名下的车辆和大型车辆不绑定。
如果驾驶员对手机操作不熟悉,不方便在线自行绑定,也可以到公安交管部门互联网业务受理窗口(本市交管局车辆管理分局和各交通分局、大队车辆管理站)提交相关证件材料,当场办理绑定业务。
备案后可以用别人的驾照扣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
(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三)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
(四)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暂予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方法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