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车司机与出租车公司承担按份责任
出租车公司所有的出租车在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出租车公司根据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出租车公司对其属下的出租车负有管理、教育等义务,当其属下的出租车违反道路交通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时,做为管理者的出租车公司也负有一定的责任。因此,出租车公司应当根据自己的过错程度,按份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按份多少,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法官可以根据案件事实自由裁量。
(二)出租车司机与出租车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出租车由司机个人购买,但《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客运出租汽车准运证》登记在出租车名下,该出租车在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司机根据事故责任比例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当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时,不足部分由出租车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事后,出租车公司也可依内部规章的规定或与挂靠方的合同约定,追究承包方、挂靠方、驾驶员的内部责任。
(三)出租车自己承担所有责任
出租车由司机个人所有,司机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客运出租汽车准运证》登记在司机个人名下,该出租车在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司机个人根据事故责任比例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对该出租车进行集中管理和服务的机构不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当与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出租车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的划分有三种不同情况,作为受害者的一方应及时准确的了解并判断自己属于哪一种情形,从而做出正确的选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