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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工资少发怎么办

2023-10-05 来源:步旅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先进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如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不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持该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

一、劳动工资纠纷怎样处理电话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产生纠纷的,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请求组织进行调解。如一方不愿调解或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

二、被辞退如何索要加班费

双方协商,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进行仲裁、诉讼等。

首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充分协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足额的支付加班费。这是任何纠纷最快的解决方式,也是无讼是求的体现。

其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再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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