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承诺生效时间是到达当事人开始生效。,《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诺为意思表示,所以意思表示效力发生之时也就是承诺效力发生之时。合同因对于要约的承诺而成立,所以承诺效力发生之时,就是合同成立之时。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这是最大量、最普遍的。,但合同成立还有其他方式。传统上还有三种形式,一种交要约,二是同时表示,三是意思实现。有的同志认为,交要约,同时表示属于要约、承诺的特例,是互为要约人,互为承诺人。意思实现慢属于承诺的表述方式,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来表明承诺。,承诺的有效要件是: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超过规定时间的承诺、内容与要约不相一致的承诺,是一项新的要约或反要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第四百八十一条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签订合同后能反悔。承诺,就是答应做一件事。在法律上,就是答应要约人与之订立合同的一种意思表示。但是,有时间限制,要在相关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因此,在规定时间内,承诺签订合同后能反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