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育保险待遇申领申请人提供资料:a、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b、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d、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e、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f、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1)手术证明(2)费用凭据二、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三、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法律依据
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