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才能判断,与14周岁以下的女性发生性关系均算作强奸,不管女性对方是否自愿,而且量刑时从重处罚,如果女性在14至18周岁或18周岁以上如果违背女性意志以暴力手段强制发生关系,也是构成强奸罪的,如果是双方自愿,一般不构成犯罪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