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是企业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倒闭的,用人企业依法终止的需要取消社保的,自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个人取消直接到当地社保中心办理退保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