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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是否可以离婚?

2023-10-03 来源:步旅网

无效婚姻不可以离婚,因为无效婚姻自始无效,不存在离婚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18岁可以领取结婚证吗

18岁不可以领取结婚证。法律规定结婚年龄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对于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婚姻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关系解除要分财产吗

解除同居关系可以分为财产。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应当按照双方的共同财产分配。具体分配方式为双方可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按双方共同财产处理非法同居财产。对于一方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进行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民法典隐瞒重大疾病结婚是否可以撤销

隐瞒重大疾病而结婚的,可以进行撤销。男女双方确立婚姻关系后,当事人发现对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人民法院审理后,发现对方确实未如实告知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撤销其婚姻关系,婚姻关系被撤销后,当事人还可以向对方请求损害赔偿,要求对方赔偿一定的费用。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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