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权利转让的原因包括:1、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承受被继承人财产上的一切权利义务,包括合同权利;2、保证人代为履行后取得债权人的地位,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3、以遗嘱将合同权利转让给受遗赠人;4、因其他转让合同而使合同权利发生转让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五十五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第五百五十六条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