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抚养权给了爸爸,女方也可以去探望孩子。作为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女方享有探望权,可以与男方协商定期探望孩子,男方应当协助女方。如果男方拒绝让女方探望孩子或者带走孩子故意不让女方探望的,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女方在行使探望权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的,男方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