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扣留的驾驶证到哪里去取
1、扣留的驾驶证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取回。驾驶证被扣留后,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在此期间,按正常的流程来说,你需要到交警部门参加相关学习和教育,学习结束之后去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通过之后,记分予以清除,才可以发还驾照。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第七章 认定与复核
第一节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第五十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
二、取回被扣车辆需要哪些材料
1、二代身份证;
2、借款_厂促断讵登存券担猾人本人的银行借记卡;
3、机动车登记证;
4、机动车行驶证:
5、车辆备用钥匙;
6、有效期在抵押贷款期间内的车辆交通强制责任保险和车辆商业保险保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