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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诉讼撤诉后能否再次起诉?

2023-10-03 来源:步旅网

民间借贷撤诉后可再次起诉,没有时间限制。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原告撤诉或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可再次起诉,法院应受理。若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可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法律依据为《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14、215条。如离婚案件六个月内再次起诉需有新情况、新理由。若合同中有仲裁条款,一方起诉应被告知申请仲裁,坚持起诉的将被裁定不予受理,除非仲裁条款无效或无法执行。

法律分析

一、民间借贷撤诉后多久能再起诉

其实对于一般案件而言,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案件都是可以再次起诉的,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也就是说,在法院没有对案件事实进行审理而是因为程序问题撤诉或按撤诉处理后,原告是可以再一次起诉的,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再一次起诉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在民间借贷的实务中,有时虽然原告起诉了,但是被告积极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或者与原告达成和解,原告就申请了撤诉,但是若被告没有按照约定继续还款或未按照新的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可以在催告无效后再一次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五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在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其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但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不成立、无效、失效、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

结语

民间借贷撤诉后,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14条规定,原告可以再次起诉,法院应予受理。此外,在民间借贷实务中,若被告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可以在催告无效后再次提起诉讼。相关法律依据包括《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14条和第215条。请注意,离婚案件撤诉后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将参照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7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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