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离婚协议》有效的前提是男女双方必须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如果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有问题,自然签署的《离婚协议》也就没有法律效力。比如;(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到法定婚龄。该三种情形的婚姻本就属于无效,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所以签署的《离婚协议》必定就没有法律效力。还有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是属于可撤销的情形,比如:(1)因受胁迫结婚的;(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而未如实告知的。存在受胁迫或欺诈的一方可以在一年之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那么婚姻关系自法院撤销以后就不存在。因此,在此期间签署的《离婚协议》也就没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