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到户籍所在社区开具证明,证明自己及家人的身份。
2、带齐自己以及户口本上其他人的身份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即可。
3、书写书面申请报告,上交其他材料。
4、交钱,等待新户口本。
法律依据:《户口本管理条例》 第六十二条 公民按规定申报立户登记后,公安派出所应当签发居民户口簿。变更户主或者户主户口迁出的,应当收回原居民户口簿,签发新的居民户口簿。公民遗失居民户口簿的,应当由户主本人或者户内成年人持合法有效证件及户主委托书到公安派出所申报遗失和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