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可以代理办,只需出示相关证明即可。
1、补办户口本,需向当地派出所户籍部门提出补办申请,如果你是户主,由户主本人带上自己的身份证;
2、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两上表,即《丢失居民户口薄报登记表》和《丢失补领居民户口薄登记表》,说明一下户口本丢失的原因,警察再核对一下信息及对比一下户主与电脑里的照片是否一样后就可以补办了。
3、如果不是户主,带上你的身份证,最好还要带上户主的身份证,还有所在单位的证明或者村的证明;
4、可能有的地方需要写一个申请说户口本丢了,然后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打一个就行了。如果手续全了当场就能打出来,不需要多少手续费;
5、或者可以先向你所在派出所户籍室打电话咨询一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然后直接去派出所补办就可以了。
所以,如果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备齐以上材料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即可补办。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