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嫁妆的返还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女方在婚前获得的嫁妆,其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离婚后男方需要返还。如果是在婚后获得的,且赠与人没有表示嫁妆只归女方所有,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不能协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并进行财产分割。
法律分析
看具体情况。只要符合嫁妆返还的法定要求,离婚时返还嫁妆的合适。法律规定,如果嫁妆是女方在婚前获得的,是女方父母对女方的赠予,那麽依法属於女方的个人财产,其有权要求男方在离婚後返还嫁妆。女方如果是在婚後才获得的嫁妆,且赠与人没有表示嫁妆只归女方所有,该嫁妆就属於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只能获得属於自己的一部分,剩余部分归男方所有,女方依法不得要求男方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於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离婚时嫁妆的返还,双方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并进行财产分割。诉讼离婚流程有:1、带齐当事人的身份证件、起诉状以及副本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2、人民法院审查通过的,予以立案;3、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进行调解;4、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5、调解无效,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6、在法庭进行审理後,由法院依法对是否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权归属和财产划分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