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养老保险中企业未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个人部分只能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缴费单位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时,需要提供职工档案、养老保险手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和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法律分析
养老保险中企业所承担的部分并未缴纳,仅个人部分缴纳,您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要求企业按照其应当缴纳的金额进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用人单位需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而职工则需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记入个人账户。
公司补缴社保,个人部分只能个人承担补缴。
一、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
二、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
结语
养老保险中企业所承担的部分并未缴纳,仅个人部分缴纳,如果单位有违规行为,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要求企业按照其应当缴纳的金额进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制度,用人单位需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而职工则需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记入个人账户。如果个人漏缴养老保险费,只能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二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