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取保候审的流程:检察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直接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或者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律师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申请,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决定取保候审后,由办案人员填写取保候审决定书和取保候审通知书,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检察院取保候审程序是怎样的。再由承办人员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保证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告知其各自应当遵守的规定及承担的义务,违反规定和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等,并要求其出具保证书、签名或者盖章。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在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取保候审时,需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没有妨碍侦查、逃避起诉的情况,交纳的保证金是要全数退还的。
一、取保候审我们要怎么办理
取保候审的办理流程如下: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决定取保候审的,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4、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二、办案民警有权决定取保吗
根据法律规定,公、检、法机关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从程序上看,可以分为:公、检、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直接积极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根据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聘请的律师的申请或者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申请,决定取保候审。由此可见,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在公、检、法机关。取保候审决定作出后,办案人员应当填写取保候审决定书和通知书,由部门负责人审核,领导签发。然后,承办人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保证人宣布、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告知各自的规定和义务,以及违反规定和义务的法律后果,并要求其出具保证书并签名或者盖章。公、检、法应当自收到取保候审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