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一定,这个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房屋还没有过保修期的,应该由开发商承担维修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规定的各部位的较低保修期为:
1、屋面防水3年。
2、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6、管道堵塞2个月。
7、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8、卫生洁具1年。
9、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10、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