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会先对业主进行催缴,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会对没有缴费业主进行起诉。
有以下情况可以不交物业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
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物业管理费包括以下费用:
1、管理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用等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部分区域的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部分区域的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部分区域的秩序维护作用;
6、办公以及设备安装设计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七条 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已经预收,但尚未提供物业服务期间的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拖欠的物业费的,按照本解释第六条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