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属于刑事案件一般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2、如果属于民事案件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宣判;
3、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一、判决书的注意事项有如下:
1、裁判文书应当遵循通俗易懂、令人信服的基本准则;
2、裁判文书应当准确、详细的叙述案件审理与审判的经过;
3、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国家赋予的审判权,代表国家对纠纷进行裁判而制作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书,是诉讼活动的最终载体。
二、刑事诉讼开庭流程有如下:
1、开庭时审判长应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
2、宣布是否公开审判;
3、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名单;
4、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5、告知被告人有辩护的权利等。
总之,民事诉讼审理案件的方式有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审理的期限是六个月,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是三个月。刑事诉讼按照开庭流程正常下发判决书。
一、刑事一审程序是什么?
1、开庭。法庭审理的开始,是为从实体上审理案件作好准备。开庭时,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上述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
2、法庭调查。法庭审理的中心环节。在这一阶段,法庭要在公诉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调查核对,以查明案情,从事实方面为正确判决奠定基础。
3、法庭辩论。法庭经过调查,如果认为案情已经查清,当事人也没有再提出需要补充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即由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开始法庭辩论。辩论应当首先由公诉人发言,被害人发言,然后由被告人陈述和辩护,辩护人进行辩护,并且可以互相辩论。
4、被告人最后陈述。审判长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5、评议、判决和宣判。当被告人最后陈述完毕,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