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由于产假期间的女职工仍然是单位的员工,所以社会保险是仍然应该缴纳。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月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继续缴纳单位部分,个人部分由休产假女职工交给单位,由单位统一缴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