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受到伤害并进行伤残鉴定的,在鉴定结论出来后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并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如果协商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将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