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官或书记员使用系统预约开庭,录入各方诉讼参与人信息,系统会自动发送短信到参与人手机上。诉讼参与人可以根据短信提示自行准备庭审环境,通过预约码直接登录系统参与庭审。当事人登录时,系统会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将远程当事人的人脸画面与公安部人脸图像数据库进行分析比对,通过AI技术确认其身份后方可进入庭审画面,保证当事人本人出庭,确保庭审公正。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互联网法院采取在线方式审理案件,案件的受理、送达、调解、证据交换、庭前准备、庭审、宣判等诉讼环节一般应当在线上完成。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案件审理需要,互联网法院可以决定在线下完成部分诉讼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