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特点是:
1、主观特征,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顺利实施和完成犯罪。犯罪在实施行为开始前停止,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即在实施行为开始前被迫而不是自愿停止犯罪;
2、客观特征,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准备,即为犯罪的实施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行为人尚未开始犯罪行为,即犯罪活动在具体犯罪行为开始前停止。
法律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