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法人是指从中央到地方的具备法人条件的各级各类国家机关。如各级政府机关、人民法院等。国家机关法人从组建完成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
机关法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一是机关法人主要从事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从事司法活动的法院、检察院也属于机关法人的范畴。
二是机关法人的经费由国家预算拨给。
三是机关法人不得从事商业经营,不得乱集资、乱收费,同时不得滥用经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十七条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