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建筑公司经营范围如下:
1、房屋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工程、管道工程(不含压力管道)、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房屋维修、园林绿化及园林配套设施工程施工(以上范围凭资质经营),太阳能光伏发电;铸造机械加工;经营其他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建筑材料的技术研发、推广、生产、销售、租赁;铝合金模板的生产;铝合金模板及脚手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环境艺术设计、建筑工程设计、城市规划设计、雕塑设计、景观园林设计、平面设计、艺术品设计;室内外装饰工程、市政工程的设计、施工;设计、制作国内各类广告;工程技术管理,商务信息咨询;销售:建筑装饰材料、家居饰品,电子商务技术服务及咨询。
二、注册建筑工程公司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建筑公司注册需要准备公司名称;
2、建筑公司注册需要准备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房产需在房产证复印件及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产权单位的公章;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新站区居民住宅房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给工商局进行核对);
3、建筑公司注册需要准备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如果注册资金是客户自己提供,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在新站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注册,需要提供暂住证原件);
4、建筑公司注册需要准备全体股东出资比例(股东占公司股份的安排);
5、建筑公司注册需要准备公司经营范围。
三、注册建筑工程公司需要的条件如下: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4、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5、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