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农村耕地征用赔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1)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
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
5.6万元。
(2)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13.8万元。
(3)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13.6万元。
(4)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2.1万元。
2、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二、征收土地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是什么?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