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有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并经过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应当载明法人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设立公司的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确定经营范围。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八条 公司名称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