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离婚所需要的材料一般包括:1、协议离婚的,需要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2、诉讼离婚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有子女的,还要提供出生证明、户口本。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