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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备案时间应于开展首例临床应用之日起几个工作日内?

2024-05-25 来源:步旅网

15个工作日内。对限制类技术实施备案管理,医疗机构拟开展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的,应当按照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进行自我评估,符合条件的可以开展临床应用,并于开展首例临床应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医院请求法院依法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中心对该案进行医疗过错鉴定。法院委托鉴定,鉴定机构因当事人对住院资料真实性存在异议,不予受理。该案诉至法院后,法院委托昆明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医院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如存在医疗过错,则该医疗过错与何某的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如存在因果关系,医院的医疗过错对于何某死亡的责任程度如何进行鉴定。

未按照要求向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暂停或者停止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给予警告,并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因经期腹痛并伴经量增多,且持续了4个多月,何某到大姚县某医院就诊。医院当天以“子宫腺肌症、盆腔静脉淤血症”收住其入院。2021年4月3日,医院在局部麻醉下为何某实施了“双侧子宫动脉栓塞术”。手术后次日,何某病情恶化,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否认了何某家属的说法,称并没有篡改涉案病历资料,只是病历书写不规范。两页涉案病历复印件不一致的原因是:在何某死亡后抢救病历尚未补写完成,其家属就强行要求复制未完成病历,造成所复制未完成病历与最后双方共同封存的完整的补写病历不一致;依照病历书写规范,抢救记录应在抢救完成后6小时补写,医院的补写病历行为是符合规定的。

法律依据: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规定:对限制类技术实施备案管理,医疗机构拟开展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的,应当按照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进行自我评估,符合条件的可以开展临床应用,并于开展首例临床应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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