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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工伤去世,保险赔偿金是否应归妻子所有?

2024-05-04 来源:步旅网

本文讲述了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和夫妻共同生活成员共同获得的原则。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出分割请求,法院不会主动进行分割。如果当事人提出分割请求并且赔偿协议没有明确赔偿项目,那么这将被视为对权利人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配这笔赔偿金之前,应先扣除已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考虑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考虑与死者关系亲近程度、共同生活紧密程度和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进行分割,而不是等额分配。

法律分析

不是所有赔偿都归妻子所有。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方式与遗产分配不同。根据法律规定,死亡赔偿金应该由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共同获得。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出分割请求,法院不会主动进行分割。如果当事人提出分割请求并且赔偿协议没有明确赔偿项目,那么这将被视为对权利人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配这笔赔偿金之前,应先扣除已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考虑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考虑与死者关系亲近程度、共同生活紧密程度和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进行分割,而不是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应尊重其意愿。

一、工伤死亡赔偿金如何在配偶和父母之间分配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3、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二、丈夫去世赔偿金分配

丈夫死了,其死亡赔偿金正常情况下可以由配偶、子女、丈夫的父母协商分割,但是在分配时应当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当事人不能将丈夫的死亡赔偿金按照遗产的方式进行分配,因为死亡赔偿金的性质不是遗产。

结语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由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共同获得。如果没有提出分割请求,法院不会主动进行分割。如果提出分割请求并且赔偿协议没有明确赔偿项目,那么这将被视为对权利人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配这笔赔偿金之前,应先扣除已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考虑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考虑与死者关系亲近程度、共同生活紧密程度和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进行分割,而不是等额分配。同时,继承人可以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应尊重其意愿。分配过程中应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而不是等额分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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