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务管理财务管理是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的龙头,要做好筹资,资金的分配使用,项目成本的核算算,经济活动的分析,责任成本、责任费用的预算,执行等
2、物资管理
物资管理在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中很重要,要想保证施工的总体进度,物资保障很重要,钢材,水泥,周转料,脚手架,方木,这些事施工的具体保证,包括料源的引进,价格的谈判,合同的签订
3、劳务管理
劳务管理在工程企业项目管理中很重要,包括劳务合同的签订,钢筋工,模板工,混凝土工日单价的计算,各地的不同定额都要考虑,相关的劳务管理的风险,
4、生产管理
生产管理是施工项目管理最重要的一个环节,生产管理人员直接根据施工计划组织安排来安排生产,如何让施工组织有条理,各道工序之间如何衔接,里面的学问很大
5、技术管理技术管理是决定工程成败的最重要的因素,具体包括怎么放线,找到桥梁,路基的具体施工位置,施工的质量,技术资料的整理,施工日志的登记等
6、安全管理
尤其是近两年来安全管理被提高施工企业管理中一个相当重要的因素,施工企业相应的要有安全费用的支出,用于安全防护,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标识牌等,要不断培养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到自己安全,他人安全,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
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是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的企业。其管理的方式主要有项目管理服务、项目管理承包、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类型和业主要求,还可采用其他项目管理方式等。
一、施工合同安全监督工作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将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委托所属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四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建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考核制度。
第五条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整的组织体系,岗位职责明确;
(二)具有符合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施工安全监督人员,人员数量满足监督工作需要且专业结构合理,其中监督人员应当占监督机构总人数的75%以上;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配备满足监督工作需要的仪器、设备、工具及安全防护用品;
(四)有健全的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制度,具备与监督工作相适应的信息化管理条件。
第六条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具有两年及以上施工安全管理经验;
(三)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四)经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关执法证书;
(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合称监督机构)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实施施工安全监督。
第八条施工安全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二)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三)抽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
(四)组织或参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依法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六)依法处理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相关的投诉、举报。
第九条监督机构实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督,应当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受理建设单位申请并办理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手续;
(二)制定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实施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抽查并形成监督记录;
(四)评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并办理终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五)整理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资料并立卷归档。
第十条监督机构实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提供有关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抽查;
(三)发现安全隐患,责令整改或暂时停止施工;
(四)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按权限实施行政处罚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向社会公布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安全生产不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