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1、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这些条件:属于本院管辖的;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本解释第一条的规定;
(二)属于本院管辖;
(三)被害人告诉;
(四)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二、自诉案件是什么意思
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三、自诉案件可以和解吗
自诉案件可以和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刑事自诉案件撤诉,分两种情况应分别处理:
一种是当事人自愿撤诉,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和解或协议后自愿撤诉的,不可以再行起诉。
另一种是因证据不足法院说服自诉人撤诉的情况,如果属于第二种,有了新证据可以重新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