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取档案不是必须本人去。一些地方规定是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的,具体可以咨询档案所在地的工作人员。
到人社局调档案所需材料如下:
1、本人提取档案的话,需要携带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调档函、本人的劳动合同或者用工备案、社保证明。
2、单位提取档案的话,需要携带单位开的介绍信、来办理档案的工作人员身份证件。
3、如果委托他人提取的话,需要携带委托人单位出具的提(调)档函、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的委托书。
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大家要调转自己的档案,我们要先确认档案存放地才去开调档函,档案调取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并不是拿到调档函后就可以任意时间去办理,调档函上会明确写明调档的时间,不要错过时间。还有大家在调档时不要以个人名义邮寄,需要请求档案管理部门帮忙邮寄,这样才不会被退回。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四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第八条
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实行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