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主观方面一般由直接故意构成,证明犯罪主观要件的直接证据,即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侧重讯问:有无策划、策划的具体内容;参与作案的动机、目的,对后果的认识态度、主动程度;有共同犯罪的要讯问策划分工的时间、地点、内容,以及在策划下各人相对应的犯罪行为;在案发前、案发时、案发后,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客观行为,以考察其主观态度。在直接证据的基础上,收集以下可以推断出犯罪嫌疑人主观直接故意的间接证据: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现场或转移、运输、出售犯罪对象现场或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以及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犯罪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言,要涉及对犯罪嫌疑人在作案过程中的语言及客观行为,以此证实其犯罪的主观故意;犯罪嫌疑人以自己的名义将犯罪对象出让或出卖的书证,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非法猎捕、杀害犯罪对象时的目的,即明知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而希望或追求猎捕、杀害的,行为人的目的可能是出卖、自食自用、馈赠或取乐;犯罪嫌疑人以自己的名义将犯罪对象收购、运输、出售的书证,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犯罪对象时的目的,即明知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而希望或追求收购、运输、出售的,行为人的目的可能是谋取暴利、食用或其他目的。关于非法狩猎罪犯罪主观方面存在直接故意的证据,主要有非法狩猎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言,当然也要涉及对犯罪嫌疑人在作案过程中的语言及客观行为,包括事先进行踩点、选定犯罪目标,并制作相关现场的勘查笔录,提取足迹及相关物证,以此证实其犯罪的主观故意;犯罪嫌疑人的前科劣迹,社会生活经验,履历方面的证据,以辅助证明其犯罪故意。通过上述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对犯罪对象的猎捕、杀害或收购、运输、出售或非法狩猎存在直接故意;共同犯罪的证明作为共同犯罪的参与者,每个犯罪嫌疑人都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共同犯罪支配下的共同犯罪行为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