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养老保险,不补缴可举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同时,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未提供保护、未支付报酬或未缴纳社保费。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9条,任何组织或个人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违法行为。劳动者也可向该部门投诉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权益。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交养老保险,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不补缴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拓展延伸
公司养老保险漏交问题,应该如何处理?
对于公司养老保险漏交问题,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首先,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负责保险事务的部门联系,详细了解漏交的原因和情况。然后,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单、社保缴纳记录等,以证明您确实少交了养老保险费用。接下来,书面或口头向公司提出申诉,并附上相关证据。如果公司未能解决问题,您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或劳动保障部门,寻求法律援助或提起诉讼。同时,建议您保持沟通记录、保存相关文件和证据,以备将来可能需要使用。请注意,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可能有所不同,因此最好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个性化的法律建议。
结语
合理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是法律保护的基本原则。若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养老保险,劳动者可要求补缴并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此外,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如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可作为解除合同的依据之一。若遇到养老保险漏交问题,建议与公司沟通并收集证据,如有需要可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保障部门以获取个性化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