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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有权利进入家里吗

2024-05-28 来源:步旅网

警察是没有私闯民宅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为侦查犯罪活动的需要,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可以依法执行拘留、搜查、逮捕或者其他强制措施。另外,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行为的,有权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的搜索、检查。
如果进入民宅进行搜查,那么应该持有合法的搜查命令(比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法院签署的),并且出示警察的工作证件证明身份。否则可以拒绝警察进入,并且应当报警。
公安派出所职责如下:
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稳定的情报信息;
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3、依法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4、配合有关部门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
警察抓人办案的流程如下:
1、立案,公安机关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2、侦查,已经批准立案的,立案单位应确定警力,及时展开侦查工作。在侦查进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职权使用各种侦查手段,包括秘密手段和采取有关的的强制措施,以查明案情,收集证据并查获犯罪嫌疑人;
3、破案,经过侦查,具备以下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经侦部门可以宣布破案,并制作呈请逮捕报告书移送本局预审大队审查起诉,追究犯罪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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